用人单位以调岗方式逼员工辞职,且以员工3日未到新岗旷工为由单方解除合同,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一. 调岗的合法性
- 协商一致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且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如果公司未经劳动者同意单方面调岗,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 劳动者权益保护:劳动者有权拒绝未经协商一致的调岗,并可以保留相关证据,以备日后维权。
二. 旷工认定的合法性
- 旷工认定的前提:旷工是指员工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到岗工作的行为。然而,在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岗且员工未同意的情况下,员工未到新岗位工作并不能直接认定为旷工。
- 通知与返岗义务:即使员工未到新岗位,用人单位也应先发出《返岗通知书》,要求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公司上班,并提供相应请假的证明。如果员工接到《返岗通知书》后仍不按时到岗,用人单位才能考虑进一步的处理措施。
三. 单方解除合同的合法性
- 解除合同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需要符合法定的解除条件,如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
- 违法解除的后果:如果用人单位以员工未到新岗旷工为由单方解除合同,而该旷工认定本身存在争议或不合法,那么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将被视为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以调岗方式逼员工辞职,且以员工3日未到新岗旷工为由单方解除合同,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在遇到此类情况时依法维权。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