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公司破产09年前不买社保,劳动合同哪条法律能要求赔偿”的问题,核心前提是公司破产前未为员工缴纳社保,且这一行为发生在2009年之前。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关于社保缴纳的法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法定的强制性义务。
关于公司破产前未缴纳社保的法律责任:
- 如果公司在破产前未为员工缴纳社保,这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费用,并可能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如无法享受社保待遇等)要求公司进行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这一行为发生在2009年之前,具体能否要求赔偿以及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可能还需结合当时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关于劳动合同中与社保相关的条款:
- 劳动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包括社保缴纳的相关内容。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为员工缴纳社保,而用人单位未履行这一义务,那么员工可以依据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补缴社保费用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关于赔偿的法律依据和途径:
- 员工可以首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费用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甚至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时,员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纳记录等,以证明公司未履行社保缴纳义务的事实。
关于时效性的问题:
-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和诉讼时效可能受到一定限制。虽然您提到的问题发生在2009年之前,但具体能否要求赔偿还需考虑当时的法律法规和时效规定。如果已经超过了法定的仲裁时效或诉讼时效,那么员工可能无法再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公司赔偿。
综上所述,如果公司破产前未为您缴纳社保,且这一行为违反了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但具体能否要求赔偿以及赔偿的范围和标准,还需结合当时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解答,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