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试用期提前3天在微信辞职没批可以走吗”的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清晰、详细且有深度的解答。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这意味着,您在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您的辞职意向,并不需要等待用人单位的批准。
其次,关于辞职的形式,《电子签名法》规定,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因此,您通过微信等电子方式发布的辞职声明,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的。
然后,关于辞职后的工资问题,《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都明确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所以,即使您提前辞职,用人单位也有义务给您结清工资。
最后,如果您在辞职时还有未用完的年休假,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您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过微信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是不需要等待用人单位批准的,并且用人单位有义务给您结清工资并处理相关离职手续。如果您在辞职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