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死亡后,其82岁的亲属并不能直接获得工资发放,而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享受特定的抚恤金或补助金。具体分析如下:
一. 因工死亡的情况
- 丧葬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此部分与亲属年龄无关。
- 供养亲属抚恤金:同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82岁的亲属若符合无劳动能力且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条件,则有权享受此抚恤金,具体比例为每月40%(若为配偶)或30%(若为其他亲属),并在此基础上可能因孤寡而增加10%。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此部分也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与亲属年龄无关。
二. 非因工死亡的情况
- 对于非因工死亡的企业职工,其遗属(包括82岁的亲属)可能享有的待遇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但具体标准和发放条件需参照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因地区而异。
我的观点:企业职工死亡后,其82岁的亲属并不能直接获得“几个月工资”的发放,而是根据死亡原因(因工或非因工)以及亲属的具体情况(如是否无劳动能力、是否由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享受特定的抚恤金或补助金。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