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公司受伤了有医生开的病假领导还要员工写请假条是怎么回事-刘星律师|法行宝
2026-06-26 劳动纠纷

结论:公司要求员工在已有医生病假证明的情况下仍写请假条,这一要求本身并不违法,但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其合理性及必要性。以下从不同角度展开分析:

  1. 公司制度合规性角度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员工因伤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时,需向企业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但法律并未禁止企业在此基础上制定内部请假流程(如填写请假条)。若公司制度明确规定“病假需同时提交医生证明和请假条”,且该制度已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员工手册签收等),则该要求具有合法性。此时员工需配合履行手续,否则可能因违反制度被认定为旷工。

  2. 请假条的实质作用角度
    请假条的核心功能是内部审批流程的载体,与医生证明的功能不同:

    • 医生证明:用于证明员工伤病的真实性及需休息的期限(具有医学专业性);
    • 请假条:用于记录员工请假时间、事由,便于企业统计考勤、安排工作(具有管理必要性)。
      例如,员工可能因同一伤病多次就医,每次均需医生开具证明,但企业可能要求通过请假条统一申请连续病假,避免流程碎片化。
  3. 员工权益保护角度
    若公司要求填写请假条的行为存在以下情形,则可能侵犯员工权益:

    • 额外增加证明义务:如要求员工在已有医生证明的情况下,再提供其他无关材料(如家属签字、社区证明等);
    • 变相拒绝病假:如以“请假条格式不符”为由拒绝批准病假,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医疗期待遇;
    • 克扣工资或福利:如将未填写请假条视为旷工,进而扣发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若公司行为严重损害员工权益,员工可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建议行动:

  1. 核查公司制度:要求公司出示书面制度依据,确认请假条要求是否明确写入制度且已公示;
  2. 保留证据:妥善保存医生证明、请假条、沟通记录(如邮件、微信)等,以备维权使用;
  3. 协商或投诉:若认为要求不合理,可先与HR或领导沟通说明情况;若公司坚持违规操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公司制度内容、拒绝请假的具体理由等),可继续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情况为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