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给买保险现在辞职了能不能告他-刘艳律师|法行宝
2026-06-22 劳动纠纷

可以告,但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违法性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部分地区生育保险已并入医疗保险)。若单位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属于违法行为,员工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2. 辞职后主张权利的合法性
    即使已辞职,员工仍可主张单位补缴社保或赔偿损失。具体方式包括:

    • 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基数的材料)。
    • 申请劳动仲裁:若因未缴社保导致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如医疗费无法报销、失业金无法领取等),可要求单位赔偿实际损失。
    • 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员工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3. 需注意的时效与证据问题

    • 时效: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员工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辞职后发现单位未缴社保,时效从辞职之日起算)。
    • 证据:需证明劳动关系(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及单位未缴社保的事实(如社保缴费记录显示“未参保”)。若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可通过工资流水、工作证、同事证言等佐证劳动关系。
  4. 特殊情形:已过退休年龄或自愿放弃社保的效力

    • 已过退休年龄:若员工入职时已达退休年龄,可能被认定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此时单位无强制缴纳社保义务,但可主张因未缴社保导致的实际损失(如医疗费)。
    • 自愿放弃社保:即使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协议,该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单位仍需补缴,但员工可能需返还单位已发放的社保补贴(如有)。

行动建议:

  1. 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据;
  2. 向当地社保局投诉要求补缴社保,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经济补偿及赔偿;
  3. 若单位拒绝履行仲裁裁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有进一步疑问(如具体操作流程、赔偿计算等),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