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上班15年 厂没买保险可以告他吗-杨云宝律师|法行宝
2026-06-28 劳动纠纷

可以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以下是具体分析:

  1.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若用人单位未履行该义务,属于违法行为。

  2. 维权途径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将面临行政处罚。
    • 申请劳动仲裁:若用人单位拒绝补缴,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补缴社保。仲裁裁决后,用人单位仍不履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3. 注意事项

    • 时效问题: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社保发生争议,不受一年时效限制;若劳动关系终止,则应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证据收集: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记录、工作证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以及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证据(如社保缴费记录查询结果)。
    • 补缴范围: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用人单位需补缴全部险种。
  4. 潜在风险
    若用人单位已注销或无力补缴,劳动者可能面临无法实际补缴的风险。此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因未缴纳社保导致的损失(如退休后养老金损失、医疗费用无法报销等),但需提供具体损失的证据。

建议行动步骤:

  1. 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补缴社保;
  2. 协商无果的,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3. 若需解除劳动合同,可同步主张经济补偿。

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具体指导,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