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转正后6个月买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这意味着,一旦劳动关系建立,单位就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
具体来说,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里所说的“用工之日”,就是您开始工作的那一天,而不是转正的那一天。因此,无论您是否处于试用期,单位都应该在您入职后的30天内为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另外,试用期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所以试用期内的员工同样享有社会保险的权益。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为由,拒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单位在您转正后6个月才为您购买社保,这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您的社会保障权益,单位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我建议您与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为您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单位拒绝履行其义务,您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