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如果合同不签,后期公司不给辞职报告怎么赔偿”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一、赔偿条件与法律依据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您在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下,有权要求赔偿的法律依据。若公司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这并不影响您之前未签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赔偿请求。
二、关于辞职报告与公司行为的关系
辞职报告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意愿的书面文件。公司不给辞职报告,并不影响您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也不直接构成赔偿的理由。但公司未签合同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有权因此要求赔偿。
三、证据收集
为了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未签订合同的事实,您需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可以包括:
四、维权途径
协商:在收集好证据后,您可以首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协商过程中,保持理性和冷静,并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
劳动仲裁:若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在提起仲裁前,需准备好仲裁申请书,详细写明您和公司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
诉讼: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您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等,并按照法院的要求参加庭审。
五、注意事项
综上所述,如果公司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且您离职后公司不给辞职报告(虽然辞职报告本身不直接构成赔偿理由),您仍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作为赔偿。请积极收集证据,并通过协商、劳动仲裁及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