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约定“工伤自费”是不合法的,该条款无效。以下从几个关键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强制性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包括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这是法定义务。若未缴纳,发生工伤时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非劳动者自费。即使合同中约定“工伤自费”,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用人单位仍需依法赔偿。
合同条款效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免除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工伤赔偿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通过合同约定转嫁给劳动者,属于典型的“免除法定责任”条款,自始无效。
临时工的权益保障
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如实际提供劳动、接受管理),劳动者仍受《工伤保险条例》保护。若发生工伤,可申请工伤认定,要求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如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
给你的建议:
若你遇到具体纠纷(如已发生工伤但用人单位拒赔),可进一步向我描述细节,我会帮你分析维权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