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建立社保档案应该由谁处理、怎么处理、由谁处罚、怎么处罚”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一、应该由谁处理
当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建立社保档案时,首先应当由用人单位自身负责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建立相应的社保档案。若用人单位未履行此义务,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办。
若用人单位拒绝或无法补办,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税务机关进行投诉和举报。这些机构是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主体,负责监督和管理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
二、怎么处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劳动者可以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建立社保档案并补缴社会保险费。
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税务机关投诉: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税务机关进行投诉,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以支持其主张。
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在投诉无果的情况下,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其义务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由谁处罚
对于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建立社保档案的行为,处罚主体主要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如劳动监察大队)。这些部门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用人单位及其责任人员有权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四、怎么处罚
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税务机关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为劳动者建立社保档案并缴纳或补足社会保险费。
加收滞纳金:若用人单位逾期仍不缴纳或补足社会保险费,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会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一定比例的滞纳金。
行政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还可以对其处以罚款,甚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更高额度的罚款。具体罚款额度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后果来确定。
强制执行:若用人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或罚款,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建立社保档案是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办并补缴社会保险费。若用人单位拒绝或无法补办,劳动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和举报,并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会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以维护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