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您可以明确拒绝领导提前离职且工资按天算的要求,依据法律规定坚持按原约定一个月后离职并获得全额工资;若领导坚持,您可收集证据通过协商、投诉或仲裁等途径维权。以下是具体分析:
从法律规定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您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一个月告知了单位离职事宜,在这一个月内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依然存续,您有权继续工作至期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您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支付这一个月的全部工资,而不能随意将工资按天计算。所以,从法律层面来讲,您有权拒绝领导提前让您离开且工资按天算的要求。
从应对策略角度
- 与领导沟通:您可以再次与领导进行友好且坚定的沟通,明确告知领导您已经依据法律规定提前一个月提交了离职申请,在这一个月内您会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同时也希望单位能够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之前的约定,让您工作满一个月并支付全额工资。在沟通时,注意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邮件等。
- 向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反映:如果与领导的沟通没有效果,您可以向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反映情况,说明您的诉求和依据,请求人力资源部门出面协调解决此事。人力资源部门通常对劳动法律法规比较了解,他们会从单位整体管理和合规的角度来处理这个问题。
- 收集证据准备维权:如果单位坚持要您提前离开且按天计算工资,您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离职申请、工资条、与领导的沟通记录等,以证明您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您已经履行了提前通知义务以及单位存在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这些证据将在后续的协商、投诉或仲裁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在投诉时,您需要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和相关证据,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通过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申请中,您需要明确您的仲裁请求,如要求单位支付未足额支付的工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期满等,并提交相关证据支持您的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