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在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公司不再续签,员工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需分情况讨论。一般情况下,若员工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公司应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要求继续履行;若存在法定不续签情形或员工主动选择固定期限合同,则员工的要求可能无法得到支持。
一、法律依据与合法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当员工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第二项(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胜任)规定的情形时,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指出,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二、不同情形下的处理规则
用人单位违法不续签
- 可主张继续履行:如果用人单位在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下拒绝续签,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此时,员工有权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例如,员工甲与公司已连续签订两次两年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再续签,甲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 实际履行考量:不过,能否最终继续履行还需考虑实际情况。如果岗位已被他人替代、公司业务发生重大调整导致岗位撤销等,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员工继续履行的请求,但会判决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存在法定不续签情形
- 不可主张继续履行:若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有权不续签劳动合同,员工不能要求继续履行。比如,员工乙在工作中多次严重违反公司的考勤制度,累计旷工达到公司规定的辞退标准,即使他与公司已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在合同到期后也有权不续签,乙无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员工主动选择固定期限合同
- 按约定执行:如果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前,员工明确表示愿意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那么双方应按照新的固定期限合同履行。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员工一般不能再以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继续履行,但可以依法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同上。
三、建议与行动指南
- 与公司协商:在合同到期前,员工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了解公司不续签的具体原因,并尝试达成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协议。
- 收集证据:如果公司拒绝续签且员工认为公司行为违法,员工应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记录、公司通知等,以备后续维权之需。
- 寻求法律援助:若协商无果,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公司不再续签,员工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