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发生工伤且停工留薪期间公司只发生活费的情况下,员工走被迫离职争取补偿金,法律是否支持需分情况讨论,若公司存在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违法行为,员工以此为由被迫离职,法律是支持的;若公司行为不构成违法,员工被迫离职则可能无法获得法律支持。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公司行为违法,员工被迫离职可获支持
- 法律依据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意味着公司在停工留薪期应当按照员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支付工资,而不是只发生活费。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如果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
- 法律后果
- 当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时,员工以此为由被迫离职,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 = 工作年限 × 月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半年按0.5个月工资计算,半年到一年按1个月工资计算,每满一年增加1个月工资)。例如,员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6个月,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经济补偿金 = 3.5 × 5000 = 17500元。
公司行为不违法,员工被迫离职难获支持
- 可能情况
- 如果公司能够证明只发生活费是经过与员工协商一致,或者存在其他合理的特殊情况,比如公司经营确实困难,且已经向员工说明了情况并得到了员工的理解,那么公司的行为可能不构成违法。
- 法律后果
-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以公司只发生活费为由被迫离职,可能无法获得经济补偿。因为员工被迫离职的理由不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建议:你可以先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伤认定书、与公司沟通的记录等,以证明公司存在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行为。然后,你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并给予经济补偿。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