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若您已正式提出辞职且到期,公司仍安排排班,您有权拒绝,且公司应按约定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工资等。若公司坚持要求您工作,可能涉及违法,您可通过协商、投诉或仲裁等途径维权。以下是具体分析:
从劳动合同解除的角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您已按法定程序提交辞职申请,且到期日已过,劳动合同即已合法解除。此时,公司无权单方面要求您继续履行排班义务,您有权拒绝。若公司因此扣发工资或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您可要求公司立即纠正,并保留相关证据(如辞职申请、排班表、沟通记录等)以备维权。
从公司违法安排工作的角度
若公司明知您已辞职到期,仍强行安排排班,可能涉及以下违法情形:
从您的应对策略角度
温馨提示:若您已签署离职协议或接受公司其他安排(如延期离职),需以协议内容为准。若未签署,则以法定辞职程序为准。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我补充细节,我会进一步为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