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请假罚款符合劳动法规定吗-卢伟律师|法行宝
2026-05-01 劳动纠纷

上班请假罚款一般不符合劳动法规定,但需分情况讨论:

  1. 请假本身不构成罚款的合法理由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因合理事由(如病假、事假、婚假等)请假,只要符合公司规章制度或法定情形,用人单位无权罚款。例如:
  • 病假:劳动者提供医疗机构证明后,用人单位应按病假工资支付,不得罚款;
  • 事假:虽可能扣发当日工资,但“扣发”与“罚款”性质不同——扣发是按实际出勤计算工资,罚款则是额外处罚。
  1. 例外情形: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且制度合法
    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请假未履行审批程序属于旷工,旷工按日工资的200%扣款”,且该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已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则可能被认定为合法。但需注意:
  • 罚款金额需合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 不得以罚款替代管理,例如劳动者已补交假条或存在客观原因,用人单位仍罚款可能违法。
  1. 常见违法情形
  • 无制度依据罚款:用人单位未制定书面规章制度,或制度未公示,直接罚款无效;
  • 超额罚款:如按日工资的300%扣款,超出法定比例;
  • 以罚款为目的:例如要求劳动者“自愿”缴纳罚款,否则威胁辞退,属于变相克扣工资。

建议:

  • 劳动者:保留请假记录、工资条、罚款通知等证据,若认为罚款违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用人单位:完善请假流程,明确旷工与罚款的关联性,确保制度合法且已告知劳动者,避免滥用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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