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企业工龄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员工离职时,补偿标准需根据离职原因区分处理,具体如下: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N)。若员工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则无经济补偿。
例外情形: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情形(如未缴社保、拖欠工资等),员工可单方解除并主张N补偿。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用人单位不续签的,需支付N补偿;员工主动不续签的,无补偿。
例外情形: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签而员工拒绝,仍无补偿。
员工被迫离职
若因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情形(如未提供劳动条件、强迫劳动等)被迫离职,员工可主张N补偿,并可同时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
关键提示:
建议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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