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且劳动监察投诉后老板仍不赔偿的情况,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确认劳动关系:
- 尽管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您可以通过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证据,来证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您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主张自己的权益。
向劳动监察部门补充材料或申请复查:
- 如果您已经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但未得到满意处理,可能是因为证据不足或情况复杂。您可以进一步补充相关证据材料,如上述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未缴纳的证据等,并申请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复查。劳动监察部门有责任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仍不能令您满意,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过程中,您需要提交相关证据来证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如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等。仲裁委员会将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起诉讼:
- 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您还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并遵循法院的诉讼程序。法院将依法审理案件,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关于赔偿问题:
-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或赔偿相应损失。因此,在维权过程中,您可以明确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补缴社保或赔偿社保损失。
在行动建议上:
- 建议您尽快收集并整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以证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 同时,您可以咨询我,了解具体的维权流程和注意事项,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