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被劳务派遣公司辞退后,您有权要求支付工资,且工资应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若用工单位(工厂)未支付,您可依法追讨。具体分析如下:
工资支付主体与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即与您签订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包括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因此,工资应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而非直接向工厂索要。若工厂未将工资结算给劳务派遣公司,或劳务派遣公司拖欠工资,您仍需以劳务派遣公司为对象主张权利。
被辞退后的工资结算
若劳务派遣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情形),您仍有权要求支付辞退前的工资及可能的经济补偿(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若公司未结算工资,您可:
工厂的连带责任(特殊情形)
若工厂存在以下行为,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
操作建议
提示:若劳务派遣公司拒不支付且工厂拒绝配合,您可同时起诉两者,但需明确主张工厂承担连带责任的理由及证据。如有进一步细节(如辞退原因、合同条款等),可向我补充说明,以便更精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