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且停缴社保3个月的行为不合法,具体分析如下:
拖欠工资的违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若老板拖欠工资超过1个月(即未在约定发薪日支付),即构成违法。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停缴社保的违法性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必须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停缴社保3个月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并承担滞纳金(每日按万分之五计算)。若因停缴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失业金等权益,用人单位还需赔偿实际损失。
劳动者可采取的维权措施
建议: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据,尽快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若需进一步帮助,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