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作为在职国企职工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详细处理流程和建议:
一、及时申请病假与履行请假手续
首先,您需要立即向所在部门领导或人事管理部门报告您的病情,并按照企业规定的请假流程,提交正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等必要材料,正式申请病假。这一步骤至关重要,它能确保您的请假手续完备,避免被误判为旷工,从而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二、医疗期的确定与待遇享受
医疗期时长:
-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的长短与您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相关。具体来说,如果您的实际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下,且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医疗期为三个月;五年以上则为六个月。如果您的实际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上,医疗期将根据本单位工作年限的不同,延长至六个月至二十四个月不等。
医疗期内待遇:
- 工资支付:在医疗期内,国企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您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这个费用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社保及福利:企业应继续为您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确保您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三、劳动能力鉴定
由于您提到自己“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在医疗期满后,我建议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将确定您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这将为您后续的处理提供重要依据。您可以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四、医疗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若鉴定结果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您可能无法继续从事原工作,甚至无法适应任何工作岗位。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能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将按照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对于患重病或绝症的职工,企业还应增加相应的医疗补助费。
若您希望继续留在企业:
- 您可以与企业协商,看是否有适合您身体状况的岗位可以调整。如果企业能够提供合适的岗位,并且您能够胜任,那么双方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五、维护自身权益与寻求帮助
- 在整个过程中,您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并积极维护。如果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降低待遇,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起诉讼或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您家庭经济困难,可以向国企内部的工会组织反映情况,申请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同时,您也可以考虑申请社会救助等福利,以减轻经济负担。
最后,我建议您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企业的良好沟通,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待遇情况。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劳动保障部门,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指导。希望您能够顺利度过这个困难时期,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