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老板此举涉嫌违法,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包括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要求补缴社保等。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未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您已工作10年,虽超过1年未签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您仍可主张第2个月至第12个月(共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需注意诉讼时效,一般自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1年内主张)。
二、老板逼迫离职的应对策略
老板未直接开除而通过调岗、降薪、孤立等方式逼迫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变相手段。您有权拒绝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以下权益:
三、未缴纳社保的补救措施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您可要求老板补缴工作期间的全部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若老板拒绝,可向当地社保稽核部门投诉,或通过劳动仲裁、诉讼要求补缴。
四、具体行动建议
温馨提示:劳动争议案件时效性较强,建议您尽快行动,避免因拖延导致权益受损。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帮助,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