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去年的年假还能休吗”这个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所在单位的具体安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年休假一般是在一个年度内集中安排或者分段安排的,通常不跨年度安排。这是为了保障职工的休息权益,同时也考虑到单位的生产和工作安排。
然而,条例也明确指出,如果单位因为生产、工作特点确实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这意味着,在特定情况下,去年的年假是有可能延续到今年来休的。但这种情况需要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且要考虑职工本人的意愿。
另外,如果单位确实因为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并且经过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这种情况下,单位需要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以补偿职工因未休假而可能产生的损失。
总结来说:
如果您的单位有跨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政策,并且您也同意这样的安排,那么去年的年假是可以延续到今年来休的。
如果单位没有这样的政策,或者您不同意跨年度休假,那么去年的年假可能就无法再休了。但您有权要求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支付您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为了更准确地了解您的情况,我建议您直接咨询您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相关负责人,了解他们对于年休假安排的具体政策和做法。这样,您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单位的政策来做出最合适的决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