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员工主动离职且完成工作交接后,公司让员工提前离开,福利待遇的支付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工资支付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因此,即使公司安排员工提前离职,仍需按实际工作天数(包括提前离职当日)支付工资,不得克扣。若员工当月未出满勤,公司可按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工资,但需确保计算方式符合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经济补偿
员工主动离职通常不涉及经济补偿,但需注意以下例外情形:
未休年假补偿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工资报酬(日工资收入的300%,其中包含用人单位已支付的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本案中,若员工离职时存在未休年假,公司需按上述规定支付补偿;若公司已安排调休或员工书面放弃年假,则无需支付。
其他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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