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购房后名义购房人将房屋出售又不返还售房款 是否成立诈骗罪-秦菁莹律师|法行宝
2026-03-18 房产纠纷

结论:借名购房后名义购房人将房屋出售又不返还售房款,是否成立诈骗罪,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来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

  1. 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即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
  2. 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基于行为人的欺骗行为,被害人对事实情况产生了错误的理解。
  3. 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被害人因错误认识而自愿处分自己的财产。
  4. 行为人或第三人取得财产:行为人或第三人因被害人的财产处分行为而获得财产。
  5. 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被害人因行为人的欺骗行为而遭受了财产上的损失。

借名购房后名义购房人出售房屋不返还售房款的情况分析

  1. 名义购房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 如果名义购房人在借名购房时,就意图通过出售房屋来非法占有售房款,且实施了欺骗行为(如隐瞒真实意图、伪造文件等),使实际购房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同意借名购房,那么名义购房人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
  2. 名义购房人后期产生非法占有目的:

    • 如果名义购房人在借名购房时并无非法占有目的,但在后期因各种原因(如经济困难、贪念等)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并出售房屋不返还售房款,这种情况下的行为性质可能更为复杂。它可能涉及民事纠纷(如违约、侵权等)和刑事犯罪的界限问题。如果名义购房人通过欺骗手段(如伪造文件、虚构事实等)使实际购房人无法追回售房款,且数额较大,那么其行为也可能构成诈骗罪。但如果名义购房人并未使用欺骗手段,而是直接拒绝返还售房款,那么这更可能是一个民事纠纷问题,需要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
  3. 缺乏欺骗行为或被害人未产生错误认识:

    • 如果名义购房人在出售房屋时并未使用欺骗手段,或者实际购房人并未因名义购房人的行为而产生错误认识(例如,实际购房人明知名义购房人可能会出售房屋并拒绝返还售房款,但仍然同意借名购房),那么名义购房人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在这种情况下,实际购房人可能需要通过民事诉讼来追究名义购房人的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法律建议

  • 收集证据:如果实际购房人认为名义购房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借名购房协议、转账记录、通信记录等),以证明名义购房人的欺骗行为和非法占有目的。
  • 咨询律师:由于诈骗罪的认定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和事实判断,建议实际购房人咨询专业律师(如我,秦菁莹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等领域),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 考虑民事救济:如果名义购房人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但违反了借名购房协议或侵犯了实际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实际购房人可以考虑通过民事诉讼来追究名义购房人的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总结:借名购房后名义购房人将房屋出售又不返还售房款,是否成立诈骗罪,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判断。如果名义购房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并实施了欺骗行为,使实际购房人产生错误认识并遭受财产损失,那么其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否则,这可能是一个民事纠纷问题。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