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您可以自己提出不干,但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被迫离职需要分情况讨论。
关于能否自己提出不干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与用人单位维持劳动关系。即使您已经工作了16年且用人单位未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依然有权主动提出离职。不过,建议您在离职前尽量收集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对您后续可能主张的权益(如经济补偿、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等)非常重要。
关于是否属于被迫离职
- 被迫离职的认定:被迫离职通常指的是因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导致劳动者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您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确实未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且这一违法行为持续存在,那么您有权以此为由提出被迫离职,并可能依法获得经济补偿。
- 未签合同的影响:虽然用人单位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这并不影响您主张被迫离职的权利。不过,未签合同可能涉及到您主张未签合同双倍工资的问题,这需要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 实际操作建议: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建议您在提出离职前,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会保险费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提出被迫离职时,最好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并明确说明离职原因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