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用人单位未续签劳动合同、未购买保险且要求您离职的行为涉嫌违法,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多项权益,包括经济补偿、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补缴社保等。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未续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劳动关系存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即使未续签书面合同,您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仍存续,单位无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双倍工资差额主张
若原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但继续工作,您可主张自合同到期次月起至满1年前的双倍工资差额(最多11个月)。需注意:
二、未缴纳社保的法律责任
补缴社保的强制性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0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单位未缴纳的,您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需注意:个人部分需由您承担)。
经济补偿的附加条件
若您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提出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您有权主张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但需注意:
三、单位要求离职的合法性分析
单位无权单方解除
若单位未与您协商一致即要求离职,可能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第87条,您可主张:
例外情形
若单位能证明您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严重违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可合法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补偿。但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
四、行动建议
收集证据
协商与投诉
注意时效
提示:具体操作需结合您所在地区的司法实践和单位行为细节。若需进一步分析,请提供原合同到期时间、工作年限、工资标准等信息,我将为您制定更精准的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