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签订两次固定三年期劳动合同 第三次怎么签-宋志超律师|法行宝
2026-02-28 劳动纠纷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关于第三次劳动合同的签订,这是一个涉及法律条款和双方权益的重要问题。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解答:

一、法律规定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不存在该法第三十九条(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失职等)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如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等)规定的情形时,若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且未明确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关键要点解析

  1. “连续订立两次”的认定:

    • 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是连续签订的,中间不能有间断或转为其他类型的合同(如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 如果第二次合同到期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未及时续签书面合同,这可能被视为已满足“连续两次”的条件。
  2. 劳动者的选择权:

    • 在第三次续订时,劳动者有权选择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如果劳动者明确提出要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尊重其意愿。
  3. 用人单位的义务:

    • 用人单位在第二次合同到期前,应主动与劳动者协商续订事宜。
    • 如果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并且未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操作建议

  1. 对劳动者:

    • 在第二次合同到期前,主动向用人单位表达续订意愿及合同类型需求(无固定期限或固定期限)。
    •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记录,如邮件、短信等,以备维权时使用。
  2. 对用人单位:

    • 提前评估劳动者是否符合续订条件,并主动发起协商流程。
    • 如果决定不续订,需确保劳动者存在法定例外情形,否则可能面临违法解除的法律风险。

四、法律责任与后果

  • 用人单位违法后果:如果用人单位在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下拒绝签订,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 劳动者权益保障: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来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获得相应的赔偿。

五、示例说明

  • 合法情形:小张与A公司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次合同到期前,小张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A公司应依法同意。
  • 违法情形:小李与B公司连续签订了两次合同后,B公司以“岗位调整”为由拒绝续订且无合理依据,这构成违法解除,B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连续签订两次固定三年期劳动合同后,第三次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主要取决于劳动者的意愿和用人单位的法规遵守情况。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明确合同条款,以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希望这些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