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刑事案件不立案,对方串通三位证人做伪证词,现翻供,是否算新证据”的问题,我的分析如下:
翻供本身是否构成新证据:
- 翻供,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之前的陈述或供词基础上,改变原有的说法或陈述内容。从证据学的角度来看,翻供本身可以被视为一种新的陈述或证据,尤其是当翻供的内容与之前的供词存在显著差异时。这种差异可能揭示了案件的新情况、新事实,或者对原有证据的质疑和反驳。
翻供作为新证据的有效性:
- 然而,翻供作为新证据的有效性并非绝对。它取决于翻供的内容是否真实、可信,以及是否能够得到其他证据的佐证。如果翻供仅仅是出于逃避法律责任的目的,而没有提供任何实质性的新信息或证据,那么这种翻供可能不会被法庭采纳。
- 在您提到的情况中,如果对方串通三位证人做伪证词,而后来翻供,那么这种翻供的真实性就值得怀疑。法庭在审查翻供时,会综合考虑翻供的动机、时间、方式以及与其他证据的一致性等因素,来判断其是否真实可信。
对方串通证人做伪证词的法律后果:
- 如果对方确实串通证人做伪证词,这不仅是对司法公正的严重挑战,也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证人作伪证可能构成伪证罪,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 对于您提到的刑事案件不立案的情况,如果是因为对方串通证人做伪证词导致的,那么您有权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或控告,要求重新审查案件,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您应采取的措施:
- 收集证据:尽可能收集能够证明对方串通证人做伪证词的证据,如证人之间的通讯记录、资金往来等。
- 提出申诉: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查案件,并提交您收集到的证据。
- 咨询律师:在处理此类复杂案件时,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律师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法律建议和指导,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来说,翻供本身可以被视为一种新的陈述或证据,但其有效性取决于其真实性和可信度。在对方串通证人做伪证词的情况下,翻供的真实性值得怀疑。您应积极收集证据,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提出申诉,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如果您有任何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