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因公司原因离职且连续工作六年,您在经济补偿、失业保险、劳动关系证明等方面享有一定权益,具体如下:
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若因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如未足额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违法调岗降薪等)导致您被迫离职,公司需按“工作年限×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您工作六年,可主张6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月工资指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含奖金、津贴等,但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按3倍封顶计算)。
例外:若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合同且您同意,同样适用此标准;但若您主动辞职且无公司过错,则无经济补偿。
失业保险金
若您已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且离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公司裁员、解散、违法解除等),可向社保部门申领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根据缴费年限确定,6年缴费通常可领12-15个月(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70%-90%。
劳动关系证明与社保转移
公司需在离职时出具书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协助办理社保、公积金转移手续。若公司拒绝,您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限期整改。
其他潜在权益
行动建议:
如有具体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如公司具体违法行为、补偿金额计算等),可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