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对于轻度职业性噪声聋九级伤残在原单位上班十年后是否还有赔偿的问题,需分情况讨论,若伤残情况未发生变化且未享受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仍可主张该补助金;若伤残情况加重,可申请复查鉴定并根据新结果主张相应赔偿;若已享受过相关赔偿且伤残情况未加重,则一般无法再主张额外赔偿。以下为详细分析:
一、若伤残情况未发生变化且未享受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若您在十年前被鉴定为轻度职业性噪声聋九级伤残,但当时并未享受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且现在伤残情况未发生变化,那么您仍然有权向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若未参加工伤保险)主张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若伤残情况加重
三、若已享受过相关赔偿且伤残情况未加重
若您在十年前已经享受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且现在伤残情况未发生变化,那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您一般无法再主张额外的赔偿。因为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是基于伤残等级和当时的法律法规来确定的,一旦支付完毕且伤残情况未发生变化,通常不会再进行额外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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