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已休年假后又休病假3个月不能享受年休假 年休假怎么处理-冯忠山律师|法行宝
2025-12-26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关于员工在已休年假后又休病假3个月,其年休假应如何处理的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年休假是员工依法享有的一项权利,其具体天数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来确定。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年休假应为10天。这是员工应享有的基本权益,不应被随意剥夺。

接下来,我们来看病假与年休假之间的关系。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确实列出了不享受当年年假的几种情形,其中包括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等。但这里的关键是,这一规定是针对“当年”的年休假,即如果员工在某一年度内请病假累计达到3个月以上,则该年度内不享受年休假。

然而,对于已经享受了当年年休假,之后又因病请假的情况,我们需要参考《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该条规定指出,若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后,年度内又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如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则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这里明确区分了“当年”和“下一年度”的年休假情况。

以您提供的案例为例,假设员工在2022年7月已经休了5天年休假,之后在9月因患重病请了2个多月病假。根据上述规定,该员工在2022年度内已经享受了年休假,且病假时间未达到3个月,因此不影响其2022年度的年休假权益。至于2023年度的年休假,由于该员工在2022年度内虽然请了病假,但并未达到累计3个月以上的标准,且已经享受了当年的年休假,所以其2023年度的年休假不应被取消。如果公司以员工在2022年度休过年假后又休了病假为由,拒绝批准其2023年度的年休假,这是不符合规定的。

综上所述,对于员工已休年假后又休病假3个月的情况,其当年的年休假已经享受,不受影响;而下一年度的年休假,除非员工在当年内请病假累计达到3个月以上,否则不应被取消。因此,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和请假情况,合理、合法地安排员工的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