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不给员工买保险是违法的,具体分析如下:
社会保险的强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个体工商户作为用人单位,若与员工形成劳动关系,则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未缴纳的,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责任与后果
例外情形
若个体工商户雇佣的人员属于“非全日制员工”或“临时工”,且双方明确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但需注意,此类约定可能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则可能不适用上述规则。但实践中,此类情形需严格符合《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如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否则仍需缴纳社保。
建议:个体工商户应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避免法律风险。若对具体操作或合规性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