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后单位就不让干了吗-张娥律师|法行宝
2025-12-16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工伤鉴定后单位就不让干了吗”这个问题,我可以给您详细解答。

首先,要明确的是,工伤鉴定后,单位并不能直接不让您继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是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具体来说,针对不同伤残等级的职工,法律有不同的规定:

  1.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会保留劳动关系,并退出工作岗位。这意味着,即使您因工伤导致严重伤残,单位也不能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而是需要继续保留您的劳动关系,并可能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待遇和保障。

  2.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同样会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单位需要为您安排适当的工作,如果难以安排,则会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此外,如果您本人提出,也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会获得相应的补助金。

  3.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您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会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重要的是,除非合同期满或您本人提出,否则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以实际案例来说,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单位以无法从事原工作且调岗后也不能适应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但这一行为被仲裁委裁决为违法,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这进一步说明了,工伤鉴定后,单位不能随意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工伤鉴定后,单位并不能直接不让您继续工作。根据您的伤残等级和法律规定,单位需要为您提供相应的待遇和保障,或者在与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对单位的处理方式有疑问或不满,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劳动部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