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司机全责且构成肇事逃逸的,您可依法要求其保险公司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若逃逸行为未被认定为商业险免责事由,还可要求商业险赔偿;不足部分由逃逸司机个人承担。具体分析如下:
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即使肇事司机存在逃逸行为,交强险仍需在责任限额内(医疗费用1.8万元、死亡伤残18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赔偿。但需注意,若逃逸导致损失扩大(如未及时救治加重伤情),保险公司可能主张对扩大部分免责,此时需由逃逸司机自行承担。
商业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
商业险是否赔偿需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若保险合同中明确将“肇事逃逸”列为免责事由,且保险公司已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如加粗字体、投保人签字确认等),则商业险可拒赔;若合同未明确约定或保险公司未尽提示义务,则商业险仍需赔偿。实践中,法院会严格审查免责条款的效力,若条款存在歧义或保险公司未充分说明,可能判定商业险仍需承担部分责任。
逃逸司机的个人责任
若交强险和商业险赔偿后仍有不足(如损失超过保险限额),或商业险因免责条款拒赔,剩余部分需由逃逸司机个人承担。此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同时逃逸司机还需承担刑事责任(如交通肇事罪),这可能影响其民事赔偿能力,但不影响您通过法律途径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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