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病假后调岗仍无法胜任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一般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这里的工资是调岗前和调岗后工资综合考量后的平均工资,而非单纯按调岗前或调岗后工资。下面分情况详细说明:
- 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 解除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您描述的情形中,员工病假后调岗仍无法胜任,若用人单位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如证明员工确实不能胜任原工作、合理调岗、再次证明仍不能胜任等,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 赔偿标准:此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调岗前和调岗后工资综合计算后的平均值。例如,员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调岗前月工资8000元,调岗后月工资7000元,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8000×调岗前工作月数 + 7000×调岗后工作月数)÷12 ,然后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该平均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 解除情形: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合法依据,比如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调岗不合理、没有履行提前通知等程序就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的行为就属于违法解除。
- 赔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同样,计算经济补偿标准的月工资也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综合调岗前和调岗后的工资情况来确定。例如前面例子中的员工,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原本应支付3个月平均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现在则需要支付6个月平均工资作为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