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员工患病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提前30天通知离职的,工资赔偿需分情况讨论,主要涉及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具体如下: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若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医疗补助费的特殊情形
若员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除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部分地区仍适用)支付医疗补助费:
工资支付至离职日
无论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均需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员工离职当月的工资,不得克扣或拖欠。
操作建议:
风险提示:
若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若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付并主张50%-100%的赔偿金。
如有具体案例细节(如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医疗期时长等),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地方政策为您细化计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