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者病愈调岗不成,用人单位又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资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支付。以下是对此结论的详细解释:
劳动合同约定: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石。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劳动者的岗位、工作内容以及工资待遇等关键条款。因此,在劳动者病愈后,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擅自调岗,或者拒绝解除劳动合同但又不安排原岗位工作,那么用人单位仍应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病愈后的工作安排:劳动者病愈后,有权返回原岗位继续工作。如果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应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在协商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充分考虑劳动者的身体状况和职业技能,为其安排合适的岗位。如果协商不成,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强行调岗,也不能以此为由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
工资支付义务: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即使劳动者因病暂时无法工作,只要劳动合同未解除,用人单位仍需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可能根据具体情况支付病假工资或最低工资标准等)。在本题中,由于用人单位既未解除劳动合同,又未与劳动者就调岗达成一致,因此其有义务继续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综上所述,劳动者在病愈后调岗不成,且用人单位又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或降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