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用人单位用童工怎么处置”的问题,我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童工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即禁止使用童工。
接下来,我们谈谈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将受到的处罚:
行政处罚:
-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 若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将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还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更严厉的处罚:
- 若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
- 同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 若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民事赔偿责任:
- 若使用童工造成伤害,用人单位必须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向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 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为了避免招用童工,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必须严格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并妥善保管录用登记、核查材料。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将面临严重的行政处罚、更严厉的处罚以及民事赔偿责任。因此,我强烈建议用人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招用童工,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