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工伤的停工留薪期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全额支付,不全额支付是违法的。以下从法律背景、法律建议及可能的法律后果三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法律背景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理解为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法律建议
可能的法律后果
举例说明:假设某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停工留薪期为6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该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为每月5000元。如果用人单位未全额支付该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只支付了每月3000元,那么该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发每月2000元的工资差额,并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受到工伤的停工留薪期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全额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全额支付,工伤职工有权要求全额支付,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