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微信说了离职但是没有提交申请可以不走吗”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法律和实际操作两个层面来详细分析。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书面形式”并不仅限于传统的纸质书面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包括微信等即时通信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都被视为书面形式。
这意味着,如果您通过微信向公司表达了离职的意愿,并且这一意愿被公司接收并确认,那么从法律上讲,您已经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公司您的离职决定。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权根据您的离职通知来安排离职手续。
其次,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即使您最初只是通过微信“发泄情绪”或“表达意向”,并未真正打算立即离职,但如果公司已经接收并确认了您的离职信息,并且开始安排离职手续,那么您再反悔或拒绝离职可能会面临一些法律上的风险和实际操作上的困难。因为公司可能会认为您已经做出了明确的离职决定,并且已经按照这一决定开始行动。
综上所述,如果您已经通过微信向公司表达了离职的意愿,并且这一意愿被公司接收并确认,那么从法律和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您可能需要按照公司的安排来办理离职手续。当然,如果您确实只是出于情绪或误解而发送了离职信息,并且希望继续留在公司,那么您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解释您的真实意图,并寻求公司的理解和支持。但最终是否能够继续留在公司,还需要取决于公司的决定和双方的协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