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原单位没有交医保,退休了是否可以起诉原单位”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要明确的是,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如果原单位在您工作期间未为您缴纳医保,那么它确实违反了法律规定。
接下来,关于您退休后是否可以起诉原单位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与原单位之间的纠纷性质。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原单位未为您缴纳医保,导致您退休后无法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这完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因此,您有权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原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您还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国家医疗保障局也对此类问题有明确的答复和政策支持。它强调了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责任,并提供了通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此类纠纷的建议。
综上所述,您退休后完全有权起诉原单位,要求其赔偿因未缴纳医保而给您造成的损失。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明、未缴纳医保的证明等,并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申请或诉讼。希望这个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