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没上社保且被单位开除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且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若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同时以不合法理由(如无合法事由、程序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单位的开除行为违法。
- 法律依据:
- 《社会保险法》第58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
-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第48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赔偿金(2倍经济补偿)。
- 劳动者权利:
-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未缴社保,要求补缴;
- 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单位未缴社保但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若单位未缴社保,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合法(如员工严重违纪、试用期不符条件等),则开除行为可能合法,但单位仍需承担未缴社保的法律责任。
-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形,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
- 《社会保险法》第86条: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补缴,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 劳动者权利:
- 可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但无法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
- 若单位解除程序违法(如未通知工会),仍可主张赔偿金。
劳动者以未缴社保为由主动离职并主张补偿
若劳动者因单位未缴社保主动提出离职,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情形,可主张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 操作建议:
- 离职时书面通知单位“因未缴社保解除劳动合同”,并保留送达证据;
- 同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及补缴社保。
行动建议:
- 收集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未缴社保证明(如社保查询记录)、解除通知等;
- 优先协商: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协商解除补偿;
- 协商不成时,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解除理由、工作年限等),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情形为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