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单位没有给自己交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违法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因双方约定或劳动者单方承诺而免除。如果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有权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并可处欠缴金额1-3倍的罚款。
其次,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解释和典型案例来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该约定是无效的。如果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有权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确保劳动者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生育、失业等风险时,能够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
针对您的情况,我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打12333热线)进行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这是最直接且有效的维权方式。
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仍然拒绝缴纳社保,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仲裁:如果与单位协商无果,您可以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单位补缴社保及赔偿。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有效方式,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违法的行为,您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