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
法律分析:
首先,关于加班费的主张,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在您的情况下,入职时口头约定的月休一天、每天12个小时的工作制度,显然违反了上述法定工作时间的规定。尽管这种约定是口头的,但一旦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且您实际按照这种工作制度进行了工作,那么您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加班费的具体计算方式,通常是根据您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工作小时数,以及您的工资标准来确定的。
加班费计算公式:
(注:21.75为月平均计薪天数,这是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计算得出的)
其次,关于违法辞退的赔偿,如果用人单位在没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辞退您,那么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方式通常是按照您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的辞退行为被认定为违法,那么您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
建议与行动:
在整个过程中,如果您遇到任何困难或疑问,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