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发放标准,应按照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与当前是否解除劳动合同、新单位工资标准无关。具体分析如下:
1. 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法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指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含加班费、奖金等),而非解除劳动合同后的新单位工资。
2. 与新单位工资无关
若您已与第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入职第二单位(工资1万元),但工伤发生在第一单位工作期间,则停工留薪期工资仍按第一单位工作期间的平均工资(7000元)计算。第二单位的工资标准不影响第一单位工伤期间的待遇。
3. 特殊情况处理
4. 操作建议
如有进一步疑问(如工资计算细节、仲裁流程等),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