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工伤九级给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了没辞职后上满15年后48岁后提出辞职还能正常领”,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您已经领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基于您工伤九级的鉴定结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这部分补助金是一次性的,与您后续是否辞职无关。
辞职后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此可能因地区而异。但关键在于,这两项补助金的领取条件是“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在48岁时提出辞职,且此时劳动、聘用合同已经期满或者您主动提出解除合同,那么您有权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金额需参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
关于辞职的合法性:
- 辞职是您的个人权利,但需要确保辞职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避免因违法辞职而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 如果您因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而提出辞职,那么您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总结与建议:
- 您在48岁时提出辞职,如果符合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条件,那么您可以正常领取这两项补助金。
- 在辞职前,建议您仔细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规定,并咨询专业律师(如我)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 如果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
综上所述,您在48岁时提出辞职,如果符合相关条件,是可以正常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但具体金额和领取流程需参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