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旧伤复发是否还有伤残补助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是否被认定为工伤复发以及您的具体情况。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整理的解答:
一、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的情况
如果您之前已经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现在旧伤复发,那么根据相关规定,您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就医原则:您应当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者职业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伤情稳定后,再及时转往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如果确需转往外省市治疗,需要由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社保经办机构同意。
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如果符合国家和本市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那么这些费用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但需要注意的是,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所需医疗费用,是不列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
住院伙食费:如果您住院治疗工伤,伙食补助费将按住院自然天数实行定额支付,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这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交通食宿费:如果经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您到外省市就医,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每人每天150元的食宿费,交通费则按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交通工具乘坐费用实报实销。
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间,您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将保持不变,按工伤复发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发,且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如果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那么由用人单位负责派人护理或者按该定点医疗机构的护工标准支付护理费。
配置辅助器具:如果经确认您需要配置辅助器具,那么按照相关规定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并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与协议配置机构结算。
生活护理待遇:如果经鉴定您确需生活护理,那么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二、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退役军人旧伤复发的情况
如果您是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退役军人,并且旧伤复发,那么医疗费用的保障方式将有所不同:
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小组进行确认,并出具旧伤复发医学鉴定意见。取得鉴定意见后,有工作单位的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无工作单位的则可以按规定申请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综上所述,旧伤复发是否还有伤残补助,主要取决于您是否被认定为工伤复发以及您的具体情况。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