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学校校工(包括保安)签合同、不交保险是违法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关于不签合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学校作为用人单位,与校工(包括保安)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如果学校不与校工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双倍工资、承担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可能产生的其他法律后果等。
关于不交保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 学校作为用人单位,有义务为校工(包括保安)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 如果学校不为校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将面临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补缴社会保险费、支付滞纳金、承担因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可能产生的其他法律后果等。
综上所述,学校不给校工(包括保安)签合同、不交保险是违法的。如果学校存在这样的行为,校工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类似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