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陪护员公司没有签订合同不给交保险-章芊昊律师|法行宝
2025-08-13 合同纠纷

上门陪护员公司未签订合同且不给交保险的行为违法,劳动者有权要求其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保。

  1. 未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如果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公司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作为赔偿,直至满一年为止。超过一年仍未签订合同的,视为公司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不缴纳社保的法律责任:

    • 社保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之一,公司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 如果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费,并可能面临罚款等法律责任。
  3. 劳动者的应对措施:

    • 首先,劳动者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要求公司尽快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保。
    • 如果公司拒绝或拖延,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法律援助和保护。
    • 劳动者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上门陪护员公司未签订合同且不给交保险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其改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公司在接到劳动者要求后仍不改正,劳动者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请直接向我咨询。